退热止咳等药品销售政策调整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下简称《防控方案》)。新版的《防控方案》除对于风险人员隔离管理、中高风险区划定标准等政策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之外,还同时明确,药店在对购买人员采取实名登记并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后可恢复销售退热、抗病毒等药物。

据悉,既往的防控方案没有对退热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生素等药品的销售要求进行统一规定。全国各地针对上述药品的管理方式各不相同,但绝大部分是从严管理。新版《防控方案》的出台将有助于解决此前各地对这几类药品销售政策不统一的问题。

按照新版《防控方案》要求,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据悉,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同时还要求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成立省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专班。国家和省级专班将督促各地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坚决整治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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