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最近,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成功办理了一起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这是自去年12月20日《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意见(试行)》出台以来,荆州市办结的首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
市民徐先生家住沙市区江津花园小区,经他所居住的15栋2单元全体业主协商后,决定共同出资在本单元加装一部外挂式电梯。最近,电梯的加装和验收工作完成,加装电梯及附属设施费用共计45万元,分摊到每一户,他个人需要出资5.6万多元。
9月13日,徐先生来到了市民之家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区,递交了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相关资料,公积金工作人员主动对接,并提供了暖心的上门入户服务。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李倩:“受理业务后,我们上门入户走访,对电梯的实际加装情况以及是否已经投入使用进行了核实,核实无误后,我们对他的业务及时进行办结。9月15日当天56200元就划拨到他的账户。”
荆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启动之后,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跟进,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提取对象为:在荆州市内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应斌:“要在这栋楼里面居住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都可以,第二加装电梯项目要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第三要有分摊协议,实际你出资了多少就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提取多少,项目要经过主管部门的验收是一个合格的项目。”
申请时间为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施工许可批复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材料至公积金中心。
经审核确认后即可办理,当场划款到账,十分方便,该政策极大地减轻了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自筹资金压力,助推荆州老旧小区改造进程,在改善居住条件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孙煜瑶 郭佩月 编辑:吕靖怡 一审:唐杰 二审:张先凯 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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