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强化警示震慑,荆州市纪委通报今年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
1
荆州区马山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原民政助理员郑超 虚报冒领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春节救助、民政救灾和移民直补资金问题
2014年9月至2019年1月,郑超在担任马山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助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4次通过新增或替换人员的方式,虚报冒领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春节救助、民政救灾和移民直补资金13.53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2年6月,郑超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相关违法资金已收缴。
2
洪湖市滨湖街道荣锋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友喜 虚列开支问题
2016年至2021年,杨友喜安排荣锋村原会计孙忠堂采取虚列防汛、防疫补贴,虚列清理沟渠、环境整治聘用杂工费用,虚增垃圾桶单价等方式,套取资金共计21.23万元,用于账外冲抵荣锋村2016年至2021年期间违规吃喝等不合理开支。2022年5月,杨友喜、孙忠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公安县黄山头镇北宫咀村支部委员、副主任何培林 截留代收代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问题
2019年至2021年,何培林在代收代缴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截留该村14户群众缴纳的资金8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22年7月,何培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
4
江陵县熊河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宋于治 挪用困难群众慰问专项资金问题
2018年2月,宋于治挪用困难群众春节慰问专项资金4000元,违规发给4名负责综治信访工作的村干部。2022年6月,宋于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5
荆州经开区滩桥镇卫健办主任彭锦景 在开展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中“吃回扣”问题
2018年11月,彭锦景组织辖区内358名贫困妇女到江陵县计生服务站开展“两癌”免费检查后(费用由政府补贴),违规收受江陵县计生服务站支付的“好处费”5370元。2022年2月,彭锦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通报指出
上述5起典型案例,暴露了少数党员干部背离宗旨、目无法纪,不收敛、不知止。这些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均受到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执政根基。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坚持人民至上,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充分了解基层群众的呼声和诉求,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深化“室组地”联动机制,探索“体检+体验、信访+走访、审查+调查、督察+巡察、立题+解题、强能+赋能”立体监督模式,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对漠视群众利益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突出、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一案双查”、一查到底,一体推进“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以严明的纪律和作风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