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县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关于公安县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10月5日,公安县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感染者:罗某,家住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在我县埠河镇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日,6:50在弥市镇小郭早酒馆购买早餐;7:10到埠河镇义和村卫生室;12:30在弥市镇长生酒楼吃中餐;13:36回弥市镇黄金堂家中休息;17:30到沙市区雅居乐小区停车,后步行至沙市区万达广场三楼梁记粥铺(又名老包子豆腐坊)吃晚餐;19:00前往沙市区雅居乐小区休息;23:45在二广高速荆州南卡口值守。

10月2日,8:00到埠河镇义和村卫生室;17:00前往义和村郭某某家吃晚餐;18:00回弥市镇黄金堂家中。

10月3日,6:33在弥市镇兰州拉面馆购买早餐;7:10到埠河镇义和村卫生室;18:00返回弥市镇黄金堂家中;18:58到荆州区百果鲜水果店购物;19:01到弥市镇车站旁小超市购物,后返回弥市镇黄金堂家中。

10月4日,7:00在弥市镇口口香炸酱面馆购买早餐;7:10到埠河镇义和村卫生室;14:05在义和村临时采样点采核酸;17:47返回弥市镇黄金堂家中。

请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公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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