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临时性管控期间
重要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
10月5日,荆州市中心城区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中心城区及弥市镇、埠河镇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为规范荆州市临时性管控措施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经营者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维护防护治疗用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严禁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严禁制售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严禁虚假宣传、行骗牟利;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切实维护防护治疗用品价格稳定。
三、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予以从重从快从严查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并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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