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区”管理的通告(2022年第2号)

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区”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2号)

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对已划定的“三区”进一步加强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封闭区

严格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

1.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电梯仅供工作人员使用。

2.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医疗防护转运车辆(人员)进出,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二、管控区

严格执行“只进不出、足不出区、严禁聚集、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1.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的车辆可通行,严禁车辆乘载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人员。

2.防疫保供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通行的,凭工作证明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制发的《车辆通行证》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通行。

三、防范区

严格执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管理措施。

1.外出人员实施“两点(居住点—工作点)一线”管理,进出人员扫码测温,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通行,无关人员不得进出小区(村组)。

2.小区车辆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制发的《车辆通行证》,方可通行。

3.社区、小区物业等负责统筹调度社区志愿者、下沉党员、“一楼两长”、物业管理人员等力量,加强小区管理。“一楼两长”负责做好本楼栋疫情防控服务工作,重点加强人员出入楼栋登记管理;下沉党员、志愿者和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本小区疫情防控服务工作,重点加强小区出入口登记管理。在开展扩面核酸检测过程中,社区志愿者、下沉党员、“一楼两长”和物业管理人员要合理安排本小区、本楼栋居民前往核酸采样点,遵守“一米线”、戴口罩等规定,有序开展核酸工作,严防人员扎推,避免交叉感染。

4.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除药店、超市等必要保供单位外,早餐店、餐馆、小诊所、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一律关闭。

5.交通路口严格执行“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措施。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请广大居民朋友理解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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