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沙市区第一批保供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沙市区第一批保供企业名单的通知

为保障临时管控期间全区居民生活用品供应,经对企业疫情防控、采购配送等能力进行审核,结合企业布点辐射范围,现公布沙市区第一批保供企业名单。请各保供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精心组织产品采购,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健全完善配送体系,切实满足全区居民生活所需。若违反规定要求,将取消保供资格。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保供企业名单进行增补或调整。
保供企业(超市)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必须查验入场人员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督促进场人员扫码(进场码)和测温工作,并全程督促顾客正确佩戴口罩。保供企业(配送企业、粮油生产企业、母婴用品企业、订餐配送企业)严格实行闭门配送,保供车辆严格执行定车定人,不得配备押运人员。
保供企业必须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查验体温、健康码并建立台账存档,企业员工必须完成第三针新冠疫苗接种,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才能上岗,如出现发烧、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必须做好登记,立即报送所在镇(街道)和村(社区),并按要求处置,不得带病上岗,上岗、离岗时进行全面消毒。
保供企业必须定期开展专项防疫知识培训,储备30天以上的防护物资,并每日足量发放给员工;必须每日开展三次以上场所及周边的全面消杀,加大电梯、卫生间、楼梯间等密闭空间消杀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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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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