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应对我市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要求,结合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部署,现就进一步严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管控措施。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坚决服从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指挥调度,以战时状态切实做好中心城区临时性管控期间重点人员排查、扩面核酸检测、重点点位管控、保障企业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克服侥幸心理、松劲状态,认真对照“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1.严禁贯彻落实市、区疫情防控指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反应迟缓、调度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2.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和谎报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信息。

3.严禁流调溯源、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严禁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甚至临阵退缩、擅离职守等失职渎职问题。

5.严禁耍特权搞特殊化,下沉社区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

6.严禁冲岗闯岗,辱骂、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或帮助他人逃避管控措施等行为。

7.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干扰疫情防控工作。

8.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等制造、传播谣言或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9.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指令,组织和参与聚集性活动。

10.严禁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和浪费疫情防控款物。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聚焦工作重点、群众关切、责任落实、防疫纪律,采取明查暗访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始终把严明纪律贯穿疫情防控全过程,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正向,对不遵守防疫规定和违反纪律的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为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荆州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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