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湖北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湖北疾控专家提醒:居家隔离了,需要做到什么?》。以下为全文:
居家隔离者自我需要做到什么?
01 健康监测
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主动报告监测结果。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会及时处置。
02 禁止外出
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严格做到不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如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经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闭环管理。
03 个人防护
非单独居住者,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不进入。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距,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如居家隔离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
04 核酸监测和抗原自测
按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05 卫生防疫要求
关于通风、饮食、使用个人用品、使用卫生间的消毒等方面,按照防疫要求严格执行。
06 解除隔离的条件
当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需经社区核实,并收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通知单后方可解除。
居家隔离者的陪护者需要做到什么?
陪护人员尽量避免与居家隔离者避免任何直接接触,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离开居家隔离者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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