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已开始施行!

恩施州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恩施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部分场所可以设置吸烟区 (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停止吸烟,有权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规定》中所指的公共场所有哪些?
哪些吸烟行为被禁止?
赶紧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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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胡成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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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公共环境,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含电子烟,下同)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供集体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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