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组织编制了《荆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荆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为荆州市级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包括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公安县、松滋市、石首市、监利市、洪湖市,总面积14099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到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荆州市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江汉平原现代化中心城市;城市职能为建设区域性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区域性科教创新中心、建设区域性交通物流中心、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建设荆楚文化传承发展中心。发展战略为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落实“长江大保护”,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跨江发展,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强化全域统筹,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
《规划》还明确,充分发挥四大优势(农业基础优势、沿江区位优势、历史文化优势、水乡古城特色优势)、锁定四大目标(农产品交易与集散基地、大宗商品铁水联运枢纽、荆楚文化保护传承示范区、江汉平原生态宜居城市),到2035年,基本建成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经济量级实现新跨越;发展层级实现新突破;城市能级实现新提升。
《规划》提出,要建构东链、西融、南合、北联的全面开放格局,推进宜荆荆都市圈“八同”合作,增强荆州都市区(荆江公松都市区)一体化发展,促进荆江公同城化发展。
构建流域综合治理新体系,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落实省级划定的三个二级流域片区,划定松西片、松虎区间片、虎渡河东片、藕池河东片、荆州城区片、四湖中下区片、沮漳河片等七个三级流域片区,明确并守住安全底线,探索工业优先的四化同步发展新路子。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实省级空间规划确定的县级单元主体功能区,以提供主体产品的类型为基准,因地制宜、特色发展,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划定主体功能分区。
同时,筑牢西部武陵山余脉生态安全屏障,发挥洪湖、长湖的生态功能,保护长江、松滋河、虎渡河、藕池河、调弦河等生态廊道,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农业污染治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沿江城镇联动发展,打造沿江发展带。立足荆江公同城化发展,做强中心城市发展极核。推动西部荆州都市发展区、中部洞庭湖生态发展协作区、东部融合武汉发展示范区三区联动发展。
《规划》还提出,统筹划定国土空间控制线,保护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资源,尊重城市发展客观规律,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实现国土空间集约节约高效开发。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全国一流、功能完备、带动力强的农产品交易与集散基地。粮食安全全方位夯实,形成更强创新性、更高附加值、更具竞争力的产业链供应链,农业产业价值链加快向中高端迈进,农产品资源优势加快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推动乡村振兴。
构筑“一带、八廊、四片”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生态修复。
坚持以现代服务业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驱动。着力构建“4611”现代产业体系。优化调整产业发展空间,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构建“一区引领、两极支撑、组团联动”制造业空间布局。实施产业链协同发展、技改提能强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绿色智能引领四大工程,构建“荆州科创走廊”、“荆州(武汉)离岸科创中心”两大创新策源中心。
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荆楚文化建设,打造以楚文化为特色的世界文化遗产展示窗口,同时,根据自然地理、生态网络格局、农业特色、文化空间格局识别各区域风貌特色,形成七大特色风貌分区。
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完善城市综合防灾空间、提高能源保障体系、优化消防安全布局、提升城市应急抗灾能力,构筑安全韧性的公共安全与防灾体系。
据悉,《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及《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落实和深化,是完善湖北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环节,是荆州市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的空间发展指南、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为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规划》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共30天。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箱:104390732@qq.com;邮寄地址: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荆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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