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荆州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政治巡察,强化震慑作用,突出标本兼治,先后组织开展18轮、对203个党组织的政治巡察,发现面上问题5938个,移交问题线索937件,推动相关部门追责问责2437人,移送司法56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约5.2亿元,为荆州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守政治定位,巡察政治属性充分彰显。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必须主动跟进、服务、保障“国之大者”“市之要事”“民之关切”,切实提升监督的震慑力、穿透力。
--聚焦“两个维护”,围绕中心大局不动摇。市委牢牢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2017年以来,先后30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研究巡察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将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亲自把关定向、部署任务、解决困难。市委巡察机构锚定“稳增长”工作大局,优先对发改、经信、住建等经济部门开展“政治体检”,发现了一批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放管服”改革举措、“清减降”专项治理落地见效;紧扣流域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全域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巡察和生态环境系统“穿透式”巡察,推动全市70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和中心城区7个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整治,以有力监督护航一江清水浩荡东流。
--紧盯“关键少数”,净化政治生态不偏向。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的监督,聚焦换届后被巡察单位新任领导班子履责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县级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61件,2名公职人员巡察期间主动投案自首;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了市外侨局腐败窝案、市古城国投公司侵吞国有资产、洪湖保护区管理局既破坏政治生态又破坏自然生态等一批腐败窝案,巡察震慑作用充分彰显。
--站稳人民立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含糊。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将巡察与主题教育、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紧密结合,通过立行立改、交办督办,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清欠民营企业账款、转供电违规加价等系列专项整治,清退清欠账款3213万元、解除占用企业资金1.14亿元,解决了还迁房交付不及时、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有效提升了市场主体满意度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守正创新,巡察监督效能有力提升。巡察是重要的实践科学,必须准确掌握政策标尺、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织密扎牢监督体系,切实提升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
--打好精准监督“组合拳”。坚持上借下力、下借上势,统筹“市级+县级”巡察力量,对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领域突出问题261个,激活了开发区经济发展主引擎功能。坚持靶向发力、精准出击,聚焦“成本+效率”重要指标,全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和对法院、住建系统的点穴式巡察,发现政务服务环节堵点多、市场竞争招标投标乱等问题287个,形成巡察专报15期,推动专项治理6个,助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基层‘微腐败’”监督重点,将全市村(社区)划分为市级乡村振兴帮扶村、共同缔造试点村、信访突出村、“三资”富集村、拆迁重点村等5类重点村和其他一般村,灵活运用提级巡、常规巡、专项巡、巡乡带村、巡单位带村等方式,发现面上问题10926个,问题线索1930件,助推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落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厚植了党的执政基础。
--构建贯通融合“监督网”。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出台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审计等12家单位的贯通协作操作规程,相关单位先后巡前通报信息1800多份、巡中力量支持100余人次;巡察原市房管局时,巡审协同作战,政治体检和经济监督同向发力,发现了该局所属房投公司总经理全某、副总经理方某伙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骗取国家巨额棚改补助资金的腐败窝案,释放了综合监督叠加效应。
--绘就系统集成“全息图”。针对市县巡察抽调干部较多、人员流动较大的实际,强化政策指导、示范传导、典型引导和指导督导,绘制巡察8大环节、36个步骤、86项具体任务的工作“流程图”,撰写《政治巡察监督重点及突出问题表现》《纪律和政策条文汇编》《市县巡察工作案例选编》等5本工具书,形成监督清单、台账表格、文书文稿等工作模板100余份,有效推动市县两级“巡”而有章、“察”而有据,有力提升市县巡察规范化水平。
狠抓巡察整改,标本兼治效果持续释放。巡察有成效,关键在整改,要害在压实责任,核心在真改彻改全面改。
--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链”。市委主要领导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市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领衔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狠抓整改监督,压紧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办强化整改统筹协调,督促各责任主体同心同向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近年来,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190余人次,先后约谈通报拖延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16家。
--锁上巡察整改“连环扣”。坚持巡察整改全程纪实管理,建好面上问题、问题线索、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巡察专报及建议4本台账,做好共性问题集中通报、个性问题大会反馈、问题线索分类移交工作,实行巡察整改方案共审、进度共推、效果共评,推动巡察移交问题和线索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判好巡察整改“必答卷”。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建巡察整改审核评估组,按照“五审三评”原则和“纠清治问建”标准,先后开展审核评估20轮次,市委巡察反馈的5938个问题,认定销号5847个,整改完成率达98.5%;强化成果运用,形成“政治画像”、“十优十差科室”评议意见94个,持续放大巡察监督效果。
锻造过硬队伍,巡察基层基础全面夯实。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有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作支撑,必须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构建队伍“强根筑基”。市委高度重视巡察队伍专职化建设,5次专题研究巡察机构增编扩组工作,市本级形成了“一办八组一中心”格局,编制数达33名,实现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专职化;8个县市区巡察机构编制总数162名,平均每个县市区巡察编制达20名以上。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每轮巡察均抽调纪检监察、审计、财会、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力量和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巡察,巡察干部专业性有效提升。
--学习培训“壮骨提能”。坚持把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制定巡察干部全年学习培训计划,灵活运用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业务培训班定期学、小班制培训分层学、上派下挂实战学等多种方式,有效增强了巡察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
--教育整顿“铸魂塑形”。以巡察机构党总支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深化“八治”、谨防“十过”,全员签订承诺书、参观湘鄂西革命纪念馆、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党性分析报告,结合巡中调研督导和巡后审核评估,对巡察组纪律作风表现开展监督评估,推动巡察干部“十不准”“十五严禁”行为规范落到实处,着力锻造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巡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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