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城市】荆州拟对养犬管理立法 您怎么看?

江汉风报道:《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纳入到2023年市人大立法计划,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现《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养犬管理的职能分工、限养区域和养犬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8月19日上午,记者走上街头采访,对于将《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纳入到2023年市人大立法计划,市民们均表示支持。大家认为,不文明养狗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遛狗不牵绳和环境卫生的问题,不仅影响他人安全,还影响市容市貌。

市民:我觉得这是一个挺好的事情,特别是我们有小孩的家庭,出行看到大型犬没牵绳,还是蛮害怕的。

市民:经常有人遛狗不牵绳子,狗狗随地大小便,在公交车上还占一个座位,每次出去还是要牵绳子。

市民:比如说那种大型犬遛的时候不牵绳,到处跑;还有狗到处拉屎,我比较害怕,怀孕的时候只能绕着走。

养狗文明与否,与主人息息相关,主人的养狗行为不规范对小狗也会造成伤害,小狗的行为是靠主人来约束的,主人有责任和义务管理好自己的犬只,这不仅是对他人负责,对小狗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市民:在路上不牵绳确实蛮危险的,不仅是对人,还是自己的小宠物,我觉得遛狗牵绳还是很有必要的。

《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养犬人的行为作出了规范。其中包括携犬出户时,应当为犬佩戴犬只标识牌、束犬链(绳),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携犬进入公用电梯等密闭空间的,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笼),防止犬只伤人、传播疫病;不得携犬进入办公场所以及公共场所以及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等。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养犬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对未佩戴犬只识别牌、束犬链(绳)牵引;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以及未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等行为,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没收犬只的处罚。

市民:有处罚才会长记性,我还是比较支持的,自己要管好自己的宠物,不要去影响到别人。

市民:(立法)可以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好,行人更加安全。通过立法可以帮助他们改正行为 我觉得这样是好的,很支持。

(记者:孙煜瑶、郭佩月 编辑:朱佳敏 一审:唐杰 二审:张先凯 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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