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北省委编办、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社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
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
计划在全省40个县(市、区)
开展“兵教师”专项招聘试点
今年内招录不少于40名
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这是
湖北首次面向退役军人
开展中小学教师专项招聘
试点地区为
武汉市:武昌区、洪山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
黄石市:大冶市、阳新县
十堰市:房县、张湾区
襄阳市:南漳县、谷城县、襄州区
宜昌市:宜都市、枝江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
荆州市:松滋市、公安县、监利市
荆门市:沙洋县、京山市、掇刀区
鄂州市:鄂城区、华容区
孝感市: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大悟县、孝昌县
黄冈市:武穴市、浠水县
咸宁市:咸安区、赤壁市
随州市:广水市、曾都区
恩施州:来凤县
仙桃市
潜江市
试点地区将根据当地党委编办核定的用编计划,拿出一定数量中小学教师岗位,明确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学科名称、招聘学段、报考条件、招聘人数等。招聘信息由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后另行发布。
此次专项招聘,原则上面向湖北户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在中小学教师招聘中对退役军人年龄可按每5年一档适当放宽。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公开招聘结果备案;聘用合同签订。笔试、面试工作以试点县(市、区)为单位组织,11月底前,各地将完成所有招聘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坚持结果导向,适当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面试、说课、职业适应性测试等进行综合测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要将“兵教师”专项招聘工作作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吸纳优秀退役军人为湖北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