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
荆州市教育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梅姣
做客荆州广播电视台
《行风热线》节目
就荆州市如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如何推动“双减”工作走深走实
等方面的问题与市民在线交流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荆州市教育局紧盯中小学生作业负担与校外培训负担,一手抓课堂轻负高效,一手抓校外培训治理,促进课业负担减轻,营造课后课外轻松环境。
荆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梅姣:“今年暑期及前后,全市共出动检查1964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585家次。全市285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实行分类管理,学科类培训压减至6家。全市6家学科类培训机构,222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均按要求落实预收费监管,开户率、资金监管率均达到100%。”
“双减”工作是一场持久战,荆州市教育局还将持续加强“双减”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缓解家长焦虑。
荆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梅姣:“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的治理还不彻底,一些托管机构改头换面,违规开展线下培训的行为仍有发生。也需要大家的监督,荆州市教育局校外监管办公室电话:0716-4132863,教师有偿补课投诉办公室电话:0716-4132969。”
10月15号(本周日),教育部发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施行。
明确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形式
办法第十八条明确了“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形式——
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
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培训从重处罚
办法第十六条明确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被处理后两年内再次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等。
发现校外培训违法线索还可以这样举报!
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是发现校外培训违法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对依法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具有重要作用。欢迎人民群众如实监督举报,如发现违法培训问题线索,可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及各地开通的监督举报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如涉及违法违规收退费等经济纠纷问题,还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向当地消协组织投诉举报,共同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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