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出台

记者从人社部获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于近日印发,首次确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的基本制度规则。《办法》共7章24条,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人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是从事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是提升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重要力量,其中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主要是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内部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主要是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共有6.3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104万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全社会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劳动参与率,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在职称体系方面,《办法》规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在评价机制方面,《办法》规定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方式,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办法》要求进一步畅通评价渠道,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基层一线倾斜机制,坚持评用结合,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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