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关于在中心城区
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荆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3年10月16日起对荆州中心城区14个片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集中整治结束后,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常态化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沙市区
1.金龙路:太岳路——武德路(辐射背街小巷:南湖小路:金龙路——南湖路;荆南小路:金龙路——南湖路)
2.工农北路:荆沙大道——明珠大道
3.解放路、五一路、廖子河路
4.长港路:塔桥路——豉湖路
5.便河西路辐射背街小巷:凤台坊通道、楚天明珠通道
6.航空路:江汉北路——红门路(辐射背街小巷:水产通道、搬运巷、兴盛巷、春风巷)
7.江津路:红星路——豉湖路
8.杨林堤路:红星路——豉湖路(辐射背街小巷:北京路通道、荆化建通道、工贸通道)
(二)荆州区
1.万达金街:辐射万枫路、万华路、万嘉路、万锦路、安心桥路、安心桥1-2-3-4巷
2.黄金堂路:辐射张居正街、内环东路、 屈原路、荆东路
3.民主街:辐射便河路、佑文街、顺城街、陶家巷
4.卸甲山路:辐射郢丰一路、西林湾一路、西林湾二路
5.市场路:辐射工民路、御河一路、御河三路
6.御河路:辐射南小路、护城河路、东堤街、西堤街
10月16日——11月16日
市容秩序:对14个片区内主、次干道以及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落实常态化管理。对流动摊贩、无证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门店外延、散发经营性广告影响市容秩序、非机动车辆占道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以及侵占公共用地及绿地、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堆放杂物等行为进行整治,确保市容秩序整洁有序。
户外广告:对中心城区内户外广告设置以及店招、霓虹灯、标语、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等设施的集中整治,彻底清除乱设置、乱悬挂、乱张贴的违法行为。
环境卫生:禁止乱倒垃圾、垃圾桶外溢,确保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环境整洁卫生。
市政设施:对路面破损、市政设施破损、垃圾桶破损及时维修,确保安全使用。
餐饮油烟: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从事排放油烟餐饮经营的,应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严禁油烟直排。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先进行教育和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市、区城管部门和各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依法予以查处。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以上违法违规的不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予以媒体曝光。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以上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45。
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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