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1《今日说法》聚焦荆州检察办理一起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

顾客追逐“野味”

水产商铺藏玄机

高龄老人投案自首

竟是为他人顶包

案涉广东、上海、

湖北、湖南等9省份

抓获80多名犯罪嫌疑人

非法交易

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

3万余只

经湖北省荆州市

沙市区人民检察院

提起公诉

盘踞在江汉平原的

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网络

被一举铲除

6月29日、6月30日

CCTV-1《今日说法》栏目播出

《“野味”背后的交易》

特别报道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

联动多部门

办理的一起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

案情回顾

荆州地处长江中游江汉平原腹地,是全国内陆水域最广、水网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大面积的湿地为陆生野生动物的繁衍生长提供了良好条件。这样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融的美好画面,却有不法分子趁机将黑手伸向这些野生动物。

2024年5月20日,由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秦某、郑某、袁某文、袁某山等人贩卖野生保护动物案宣判,多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收购、运输和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被判处罚金、拘役和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盘踞在江汉平原一起特大的野生动物地下交易市场被连根拔起,2个分工明确、涵盖“捕、运、销”全链条的野生动物犯罪团伙尽数服法。

违法交易链条浮出水面

2023年4月,沙市警方获悉线索,一辆沙市至广州的长途客车因非法运输野生(保护)动物被湖南警方查获。民警从客车货箱中搜出55箱野生鸟类共计412只,其中黑水鸡144只、夜鹭108只、绿翅鸭160只。

令人意外的是,此案和之前一起收购贩卖野生保护动物案竟有交叉——货源皆源自监利市的何某法等人。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以监利为据点,将犯罪“版图”逐步扩张到湖南、广东、广西、浙江、山东、重庆、云南、上海等地。鉴于案件涉及范围广,作案人数多,涉及野生动物数量大、品种多,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提前介入此案。

在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后。检警双方一致认为,要深挖此案背后的违法交易线索,彻底查清盘踞在江汉平原的野生动物地下交易犯罪网络,实现全链条打击。

审查逮捕阶段只有7天的办案期限,要在7天内吃透案情、理清证据、准确打击犯罪,几乎不可能,功夫只能下到提前介入环节。办案检察官全程绷紧神经,加班加点阅卷,在介入中明晰案件突破口,指导公安机关抽丝剥茧。

随着审查不断深入,案情脉络逐渐清晰:以袁某山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盘踞监利市各乡镇,纠集多名本地及外省非法狩猎人员猎捕野生鸟类,通过“低买高卖”“买进卖出”“异地供货”等方式,从猎户手中收购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再通过长途客车、冷链物流等运输方式出售至全国多省市。

经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和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的共同努力,先后抓获袁某及其多个团伙成员及猎户、中间商、餐馆老板、网络销售商共85人,查扣捕鸟网、捕蛇网、麻雀粘胶、鸟具模型、头灯、鸟叫声U盘、电子诱捕设备等非法狩猎工具4千多个,现场查获野生动物3000余只(条),查实野生动物实际交易金额3百余万元,核实非法交易“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3万余只(条)。

能动履职精准固定证据

“案件先查获的是非法收购者,涉案数量大,几经转手进行贩卖,上下线涉及人员众多,跨多省、市、县,很多野生动物已经食用或者剥皮冷冻,看不出本来面貌,如何确定野生物种及其价值,如何确定交易野生动物的数量,取证非常困难。”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饶芸安,在接手该案时敏锐意识到,案件的关键与困难之处在于明确受侵害野生动物种属及数量。

针对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犯罪的特点,饶芸安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专业法律支持和取证指导,引导警方对查获的野生动物规范开展抽样鉴定,梳理交易双方的聊天记录和资金往来、车辆的活动轨迹、销售野生动物的价格,合理确定涉案野生动物种属及价值。

办案过程中,犯罪分子袁某文为替儿子袁某山顶罪,主动投案,但其监利方言晦涩难懂,且对案情并不了解。多名犯罪分子在供述过程中,存在一定隐瞒事实、翻供反复的情况。

“如果证据链无法夯实牢固,那么后期可能无法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办案难点一个接一个,案件推进让承办检察官感到困难重重。

因上下线涉及人数众多,取证困难,办案检察官制定了分层次处理、全链条打击的策略。在尽快掌握袁某山的犯罪事实基础上,饶芸安建议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分批移送审查起诉,防止割裂认定犯罪事实,保证案件高效高质办理。本案中被公安机关查获的野生动物3000余只(条),全部进行鉴定,操作难度大,而采取抽样鉴定则要确保抽样过程客观全面公正。对于存活的野生动物,依法作出鉴定,对于看不出原貌的,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根据扣押的野生动物现状,结合何某某、郑某的供述,对于已经扣押的野生动物胴体打开一一清点,将外形一致的野生动物摆放在一起,并由何某某、郑某予以确认种属,随机从中抽取1只(条)作为样本单独封装,进行DNA鉴定,清点抽样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案涉野生动物数量的确定,依据交易双方的供述、聊天记录和资金往来、车辆的活动轨迹、销售野生动物的价格,合理确定涉案野生动物种属及价值。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销售陆生野生动物,全链条追究相关人员的公益损害赔偿责任,才能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的意见》的工作要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磋商、圆桌会议等形式,督促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与秦某、袁某山等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筑起一道坚固的保护屏障。

2023年12月,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提起公诉,并根据犯罪事实、法律适用、起诉条件、公共利益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当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节,分别提出了量刑建议。

强化监督完善综合治理

2020年,我国正式确立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但饶芸安在办案过程中,部分罪犯和一部分民众对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内容知之甚少。要让野生动物保护的理念从“嘴上”落实到“心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联络上级检察机关,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部门主任、业务骨干及公安机关代表旁听庭审并参加评议,以案为鉴,在引导群众守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贡献更多检察力量。2024年3月25日,沙市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邀请社会各界旁听,辩论阶段公诉人适时开展法庭教育,发出野生动物保护呼吁,取得良好效果。

同时,为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向沙市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送达首份涉野生动物保护《联合建议书》,从源流并查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农贸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全面压实野生动物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法律意识和联动执法能力等方面,建议相关单位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切实守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我们将继续协同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世龙表示。

“天地本为一体,气息融通,物物相谐,故有凌云飞练,千里长河,百里山林,旖旎风光,百兽灵动,光华四射,雨雪合时,众之美者,咸聚也!”古文中所描绘的万物和谐共生的自然生态环境令人心生向往,如今,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扛责上肩,做生态环境的坚定守护者,续写更为精彩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篇章,逐绿而行,只此青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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