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公安县纪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啄木鸟”作用,最大限度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护“森林”,营造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54件,结案149件,处分149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谈话函询83人、诫勉谈话94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部31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62人、占52%,第二种形态处理131人、占42%,第三种形态处理17人、占5%,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占1%,呈现出从“常态”、“大多数”到“少数”、“极少数”的梯次递减趋势。
“当前,全县正风反腐压倒性态势基本形成,取得了惩处极少数、震慑大多数的良好效果。”该县纪委书记廖英介绍,“通过践行‘四种形态’,让‘误入歧路者’迷途知返,让‘小错’拖成‘大错’者受到严惩,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有效促进了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向上向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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