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7月26日上午,荆州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傅前武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情况。以下为新闻发布内容:
今年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入推进执纪审查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元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850件,立案798件,其中立案查处县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170人,结案617件,党政纪处分612人。总体上看,今年上半年全市执纪审查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强化问题处置,严明党的纪律。坚持用纪律的标准衡量问题,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开展信访受理工作。元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89件,为执纪审查打下良好基础。坚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全市共集体排查问题线索1305件(含上年结转),基本实现“零暂存”。把核查省委第一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其与及时办理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信访举报结合起来,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为地方换届开“路条”,得到省委第一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二是践行“四种形态”,严格执纪监督。认真贯彻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当好党员干部队伍的“啄木鸟”和“护林员”。元至6月,全市共廉政提醒和告知党员干部1479人,信访谈话126人,函询212人,约谈105人,并加大函询复核力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426人,占给予党纪处分总人数的82.9%。采取“两规”措施立案调查9人(其中县级干部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分别仅占立案总人数的1.1%和1.9%。
三是惩治基层贪腐,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把“打虎”的决心、力度和气势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元至6月,全市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253人,占处分总人数的41.3%。紧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群众反映强烈的“五小长”案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方面贪腐问题,全市共查处“五小长”案件30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1人。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全市共收集各类数据2254.9万条,比对后发现问题线索14.3万多条,查实线索2.1万多条,涉及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3356人,418人主动交代违纪违规问题、清退资金136万多元。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于今年4月报道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做法。
四是强力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驰而不息的精神抓“四风”整治,严肃查处各类顶风违纪问题。元至6月,全市共查处“四风”问题83个,处理党员干部10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96人,确保了换届之年纪律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推行“三个一”举措,即重申一次纪律规定、开展一轮明察暗访、通报一批违纪典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隐身变种。稳步推进“六个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55个,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55人。加大“为官不为”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四类先生”和“三不”干部,市纪委对7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工作效力。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形式,设置22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实现对77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目前首批14名派驻纪检组组长已到岗赴任、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机动灵活、务实高效地开展巡察。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协作配合工作手册》,规范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机关相互之间移送问题线索181件。继续推进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建设,加强和改进基层执纪审查工作,元至6月,全市开展协作办案105件。
今年1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黄凤军案、肖顶方案等10起典型案件。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以下案件:
1.石首市原政协主席刘益俊案
经查,刘益俊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在任石首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且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和房产。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
刘益俊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行为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涉嫌犯罪。荆州市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荆州市农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勇案
经查,王勇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在任公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违规为亲属招录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礼品,违规投资入股领取股金分红;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
王勇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谋取利益收受钱款的行为涉嫌犯罪。荆州市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荆州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周全臣案
经查,周全臣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在任公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其职务管辖范围内企业投资分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周全臣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荆州市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华中农高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罗明雄案
经查,罗明雄在任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物品;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为其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为有关公司违规办理用地使用权登记。
罗明雄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其中违规办理用地使用权登记导致国家土地出让金重大流失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荆州市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江陵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杨远华案
经查,杨远华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用于亲属和个人从事经营活动,且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虚列支出项目,将报销费用据为己有。
杨远华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其中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和虚列支出项目、将报销费用据为己有的行为涉嫌犯罪。江陵县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监利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训富案
经查,王训富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礼品,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纵容、默许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并与他人合伙分包职务管辖范围内工程项目获利。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王训富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与他人合伙分包职务管辖范围内工程项目获利的行为涉嫌犯罪。监利县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洪湖市财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景慧案
经查,李景慧在担任洪湖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洪湖市开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董事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礼品,超标准发放奖金,违规列支有关费用,违规为本单位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对开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业务工作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国家经济损失。
李景慧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洪湖市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监利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熊绍友案
经查,熊绍友违反工作纪律,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致使监利县交通系统连续发生多起违纪违规案件,多名交通系统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规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监利县委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监利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9.沙市区中山街道黄家塘社区党委书记、主任代晶案
经查,代晶违反廉洁纪律,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职工福利;违反群众纪律,安排下属以工作人员家属名义虚报冒领民政慰问金和截留社区居民民政慰问金。沙市区纪委给予代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松滋市环保局洈水中心站站长张贵北案
经查,张贵北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纸厂河镇万伏村1组家中为孙子周岁举办生日庆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松滋市洈水镇纪委给予张贵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取的礼金被收缴。
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取得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加快荆州振兴崛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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