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占)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就沙市区201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地事宜公告如下: ㈠ (占)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及批准用途 该项目批准机关: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文号:鄂政土批[2016]770号;批准时间:2016年 7月 29日;批准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㈡ (占)土地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被征(占)土地所有权人:沙市区观音垱镇观音垱村,土地位置:沙市区观音垱镇观音垱村,土地面积:0.8293公顷; ㈢ (占)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占)地补偿综合标准52.5807万元/公顷,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采取货币安置与集中培训推荐就业相结合方式安置 ; ㈣办理征(占)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及地点 登记期限:从2016年 8月10日起,至2016年 8月25日日止,地点:沙市区观音垱镇观音垱村;征地补偿登记和补偿费具体分配工作,由被征(占)土地所有权人负责办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征(占)土地公告 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占)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就沙市区201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地事宜公告如下: ㈠ (占)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及批准用途 该项目批准机关: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文号:鄂政土批[2016]770号;批准时间:2016年 7月 29日;批准用途:商服用地。 ㈡ (占)土地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被征(占)土地所有权人:沙市区关沮镇合心村,土地位置:沙市区关沮镇合心村,土地面积:10.9384公顷; ㈢ (占)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占)地补偿综合标准:60万元/公顷,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采取货币安置与集中培训推荐就业相结合方式安置 ; ㈣办理征(占)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及地点 登记期限:从2016年 8月10日起,至2016年 8月25日日止,地点:沙市区关沮镇合心村;征地补偿登记和补偿费具体分配工作,由被征(占)土地所有权人负责办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征(占)土地公告 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占)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就沙市区201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地事宜公告如下: ㈠ (占)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及批准用途 该项目批准机关: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文号:鄂政土批[2016]770号;批准时间:2016年 7月 29日;批准用途:街巷用地。 ㈡ (占)土地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被征(占)土地所有权人:沙市区关沮镇凤凰村,土地位置:沙市区关沮镇凤凰村,土地面积:0.3047 公顷; ㈢ (占)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占)地补偿综合标准:57万元/公顷,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采取货币安置与集中培训推荐就业相结合方式安置 ; ㈣办理征(占)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及地点 登记期限:从2016年 8月10日起,至2016年 8月25日日止,地点:沙市区关沮镇凤凰村;征地补偿登记和补偿费具体分配工作,由被征(占)土地所有权人负责办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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