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荆州人跨省就医可直接结算住院费!

9月1日起,荆州需跨省异地就医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后,可在全国5843家医疗机构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结算时,只需向外省市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支付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后,即可办理出院。无需再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再回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需要首先办理登记备案,同时,社保卡是唯一识别标志。

服务对象——

荆州四类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

如何办理——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需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保卡、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证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信息变更——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转诊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因病情需要再次转往他院就医的,需先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备案后,再次转院就医可直接结算。一次异地转诊对应一次就医结算。

入院登记——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不设有效期,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为2周),到确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登记就诊手续。入院后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仍执行参保地政策。门诊医疗费用暂不纳入结算范围。

注意提醒——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又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临时回参保地看病就医,无需办理转诊手续,医保报销政策按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如需要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应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即可在参保地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如何查询备案登记信息、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参保人员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站(http:∥si.12333.gov.cn),可实时查询全国各省、市、区经办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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