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8日)获悉,市政府出台《荆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在全市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水价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
《方案》明确了改革推进路径。松滋市、石首市、江陵县、荆州区等2008年以来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的地区,3—5年率先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我市其他区域用10年左右时间完成改革任务,这些区域要同时明确3—5年率先实现改革目标的地域范围。
《方案》明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实行终端用水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测算农业供水成本,分级制定农业水价,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建立节水奖励机制,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
《方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水权分解,颁发水权证书,负责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种粮用水户(或会员)、规模经营主体等用水主体定额内用水予以补贴。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和养殖场(户)给予奖励,提高用户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
为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解读,强化水情教育,增强节水意识,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市政府将把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纳入对各地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予以考核。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