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部门严罚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 确保交通安全

  近日,记者从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了解到,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事故时有发生,仅9月9日一天内,市交警一大队辖区内就有两起电动三轮车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这一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到我市的道路行车安全。

  记者从市交警一大队获悉, 9月9日上午7时9分,一名老人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载孙女上学,在荆州天桥路口抢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士发生事故,事故造成老人和小女孩轻伤。

  9日18时32分,在学苑路与御河路北向,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闯红灯与一辆的士相撞,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人轻伤,现场出现短暂拥堵。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从9月10日起至10月底,我市交管部门将在中心城区开展以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酒后驾驶,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遮挡号牌,非法安装遮阳伞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中,我市交管部门将集中力量,强力整治,在每个岗亭设置1个检查点,对经过路口的摩托车进行检查,实现整治常态化。对无牌无证的机动车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一律扣车;驾驶人不戴头盔的,第一次扣车,驾驶人自行购买头盔后放行,第二次依规予以处罚;对闯红灯、闯禁行、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逆行、违法载人、随意停放、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遮挡号牌、未按规定参加法定保险、逾期未检的,一律从严处罚;对拼、组、装和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车辆,一律依法强制报废;对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安装的遮阳伞,一律收缴。

  交管部门也希望通过本网来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过程中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

(作者:记者 肖琦 通讯员 谌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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