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万全镇指南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公开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这是荆州基层法院首次启动巡回审判车。
去年10月,原告卢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妻子陈某行驶至白庙某路段,与被告杨某逆行驾驶的轻型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名原告十级伤残。因损害赔偿问题协调不成,卢某、陈某将杨某和车辆保险公司诉至洪湖市人民法院。
由于当前该辖区交通事故频发,损害赔偿争议较大,洪湖市人民法院启用审判车、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审理此案,对当地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听到车载音响传来的开庭声音,村民们纷纷赶来看“热闹”,聚集在审判车前旁听案件。
庭审中,审判长张军结合该案肇事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保险金额不足赔偿损害结果的问题,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建议机动车上路必须“证、照”齐全,在购买车辆交强险的同时,补充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使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及时有效赔偿。
据悉,巡回审判车功能齐全,车内布局灵活多变,可在室内开庭,也可“一键式”展开开庭。同时,配备有丰富的审判装备,集立案、开庭、调解、送达、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实时传播等流动法庭功能于一体,可实现庭审公开直播等。
目前,我市基层法院共有3台巡回审判车。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巡回审判车主要对偏远地区的诉讼案件以及赔偿、赡养、土地纠纷等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现场公开审理,通过就地开庭,以案释法,真正将审判工作延伸到田间地头,既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