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共享单车新政,“总量调控+动态平衡”,企业管理不力将“限制投放”
共享单车企业应为用户投保
新京报讯 “北京共享单车不得设置商业广告”;“对车辆投放实行动态平衡”;对于管理不力的企业将“限制其投放”。昨日,《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发布,做出了上述新规定。
资料图:北京望京地区堆积如山的过剩共享单车。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鼓励企业免押金共享
《指导意见》共六个部分25条,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与4月份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新政增加了不少新的变化及表述。
在车辆标准方面,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在车辆的使用上,禁止企业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在车辆停放上,不得将公共空间作为企业车辆存放、周转和维修场所;在押金信息管理上,鼓励企业免押金,收取押金的企业须在本市开立资金专用账户。
此外,企业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所采集的用户信息;在车辆管理上,明确政府、企业和承租人等各方责任,其中区政府承担企业监管责任,企业承担经营与管理主体责任。
社会征集意见纳入新政
据北京市交通委介绍,本次《指导意见》修订过程中,4月21日至5月4日在首都之窗和市交通委官网,进行了社会公开意见征集。
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公众有效反馈意见建议152件共237条。其中,赞成的达到97%,主要是加强企业管理、承租人自律、停放区设置等方面。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吸纳综合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
资料图:数千辆共享单车被“遗弃”在北京一高架桥下。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 看点
企业收取押金须开专用账户
近日,酷骑单车出现了用户押金退款难、退款延迟等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指导意见》提出,为加强押金及信息安全,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收取押金的,企业须在本市开立资金专用账户,自觉接受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开户商业银行监管,实行专款专用。同时,企业退出运营前要向社会公示,退还承租人押金,回收所有投放车辆。
企业应为承租人购买伤害险
为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指导意见》提出,企业应明确提示安全使用信息,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同时要求,企业投放车辆应满足安全骑行要求,保障车辆技术状态良好;配备专业运行维护团队,做好车辆调度,保持车身整洁,维护停放秩序;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公示计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建立投诉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各类投诉。
共享单车禁设商业广告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中新增了“车辆不得设置商业广告”的要求。
对此,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可持续交通项目主任刘岱宗认为,此举稍微缺乏柔性,更稳妥的方式是去制定广告内容的管制,对广告内容进行筛选识别,比如哪些广告是禁止投放的。“广告作为企业的一种收入来源,而且地铁、公交等交通工具都可投放广告。”他建议,政府应该把政策解释得更加明确,需说明是基于什么样的政策法规标准而制定的。
电动自行车不发展“共享”
近段时间以来,不少市民反映,虽然北京已经提出不发展电动车用作“共享”,然而仍有不少共享电动车悄然出现在街头巷尾。
对此,《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提出“不发展电动车”。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北京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各区和相关管理部门将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秩序。
■ 企业回应
摩拜单车
积极配合政府管理停放秩序
昨日,摩拜单车表示,企业将7×24小时调度车辆,以平衡供需。同时,将研发和落地开放式电子围栏系统“摩拜单车智能停车点”,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引导和鼓励文明规范停车,积极配合政府管理单车停放秩序。目前,已同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建外街道等多个政府部门开展全面合作,打造中国智能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精细化管理与运营的样板城区。
ofo单车
将在重点区域增加运维人员
昨日,ofo单车回应称,本月起,ofo还会增加近百辆调度车,配合进行路面单车整理。在重点区域将增加运维人员,对线下车辆进行网格化管理,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运维团队,会进一步优化回收、使用流程,提高设施运转效率,减少待维护车辆在街面停留时间。在用户使用上,ofo禁止用户对车辆进行改装,严禁加装儿童座椅。
资料图:一位外国友人正在北京三里屯地区的一处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内归还单车。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 焦点
【车辆投放】
“总量调控”转向要求“动态平衡”
今年4月,公开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共享单车进行“总量调控”。9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将暂停共享单车的新增投放”。
而在昨日发布《指导意见》中,对此前的表述略作调整,改为“根据全市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划及停放秩序状况,进行总量调控,对车辆投放实行动态平衡。”
对此,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可持续交通项目主任刘岱宗认为,这种要求增加了更多的灵活度,保持了共享单车市场的活力。“共享单车是一个新生事物,不能直接定下应有的投放规模,而应以用户需求为依据。”他建议,通过对投放单车的使用次数进行测试,在不断调整中接近市民所需要的合理数量,最终达到倡导的比较高的自行车出行比例。
【车辆回收】
“及时回收”变成“必须及时回收”
自从共享单车诞生以来,关于其乱停乱放、侵占道路资源的质疑就未间断。
《指导意见》对企业在单车停放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要利用大数据分析,规范承租人行为和信用,加强对投放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营调度和车辆维护,对废弃车辆必须及时回收”。
记者注意到,跟征求意见稿相比,《指导意见》在“及时回收”前增加了“必须”一词。
“尽快建立完善的共享单车企业退出机制很有必要。”刘岱宗分析,到冬天因天气原因骑车人会减少,一些企业可能支撑不住。“如果出现没有企业运行管理的车辆怎么办?如何清理它们,也可能成为新的问题。”
【车辆维修】
公共空间禁存放、周转、维修单车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在一些路段成千上万辆破损的共享单车堆积在路边进行维修,而企业随意圈地作为周转站更是屡见不鲜。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对企业车辆周转场地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明确不得占用公共空间。“企业要自有或租用停车场地,满足车辆周转与维修需求,不得将公共空间作为企业车辆存放、周转和维修场所。”
对此,刘岱宗认为,企业占用大量公共空间作为单车的维修、周转场所,肯定不妥。“如果不进行明确限制的话,企业出于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极有可能就在路边修车,企业必须尽快建立自己的维修保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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