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2017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组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就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并通报了2017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的主要内容。
8个督导组赴17市州重点督导六大问题
根据安排,2017湖北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成员单位分8个督导组,采取分片与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州贯彻《决定》情况,特别是突出环境问题开展重点督导整改。
重点督导问题:
各地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全省沿江工业化工园区布局及产业整治情况;
全省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的整治情况;
全省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情况;
群众投诉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省人大城环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周,已有5个督导组赴地方开展督导活动,下周,另外3个督导组也将到位,实现对17个市州的督导全覆盖。
第一督导组
督导地市:武汉市、孝感市
第二督导组
督导地市:宜昌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第三督导组
督导地市:黄石市、鄂州市
第四督导组
督导地市:咸宁市、黄冈市
第五督导组
督导地市:襄阳市、荆门市
第六督导组
督导地市:荆州市、天门市
第七督导组
督导地市:十堰市、随州市
第八督导组
督导地市:仙桃市、潜江市
“两个联动”推动《决定》贯彻实施
近年来,湖北先后制定了《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部环保相关法规,作出多个决定,为湖北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2017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将坚持省市人大联动,人大、政府、社会联动,共同推进人大决定贯彻实施,保证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具体来说:
省人大常委会
将派出督察组赴各地,督促市州人大开展工作,推动《决定》有效执行;
将听取省政府关于贯彻决定情况的报告,对全省环境满意度进行满意度测评;
将责成省审计厅加大对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审计力度,适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
要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在本行政区域依法开展《决定》实施情况检查,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督促《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得到有效实施。
聚焦“三个一批”力促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媒体监督是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活动期间,全省主要媒体记者将深入实地采访报道各地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聚焦“三个一批”:
宣传推介一批保护、修复和治理生态环境的先进典型;
监督整改一批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的重大环境问题;
集中曝光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特别是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有影响的大要案。
对于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湖北一直严查重处。根据省环保厅数据,今年1-8月,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立案2606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971件,罚款金额约1.37亿元,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57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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