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整改:坚守生态红线 推进国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国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之一。近年来,荆州市国土局积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建设用地管控,帮助污染企业搬迁;通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坚守耕地生态红线,有效发挥了土地资源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障和支撑作用。

长湖是湖北省第三大湖泊,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0.2万亩,其南部是荆州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7万亩。近年来,为防止长湖周边土地过度开发和利用,造成水域污染,荆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将长湖岸堤边的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

沙市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科科长康华:“为了一池清水,我们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沿沙市区锣场镇长湖村至高杨村,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这就意味着各类建设被坚决制止,比如农民建设,工业用地,从而保护了长湖的生态环境。”

依据《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市国土局将800.82万亩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控,确保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底线。

为合理布局荆州工业企业和居民生活区,从源头上杜绝化工厂与居民生活区插花布局。2007年,沙隆达化工新区在荆州开发区化工工业园开工建设。为进一步支持沙隆达搬迁项目建设,市国土资源局通过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有效保证了项目建设用地。

目前,沙隆达离子膜烧碱项目及污水处理项目已在荆州开发区化工工业园建成并投入运行。

荆州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科科长周四舟:“沙隆达整个用地需求是1500亩,在完成环评和安评后,我们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供地,目前,沙隆达在东发大道延伸线完成土地900亩,在东方大道延伸线以南我们预留了600亩。”

近年来,市国土局充分衔接生态保护规划、林业保护利用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各类规划,调整完善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按照一个县(市、区)设立一个园区的总体要求,以现有园区为基础,全面优化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布局,限制污染企业用地,配合环保部门搬迁长江两岸污染企业用地,着力解决因“多规不合”、“规划与发展不符”形成的发展瓶颈,力争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支撑最大的发展,全面促进国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耕地科副科长张骥:“在土地功能分区中,我们实行化工的就进化工园、电子产业就进电子工业园,提高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在生态红线划定方面,我们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红线充分融合,在重要的生态区、水源地我们实行禁止开发。”(记者 何进 实习生 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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