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号下午,沙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赵某、马某进行了开庭审理,这是我市城区首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被执行逮捕。
今年年初,赵某、马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现场查获,在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时,发现赵某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35mg,马某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285mg,均超过醉酒标准。民警将他们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液样本,经荆州楚信盛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静脉血液样本检出乙醇含量为每百毫升113.99mg,马某为每百毫升229.65mg。均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报请市公安局批准,迅速对两人分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侦查。经证据收集,询问证人,讯问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对赵某、马某提起公诉,沙市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布将赵某、马某予以逮捕,并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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