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草案)》一审通过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昨日(11月7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该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自今年2月正式启动荆州市长湖保护立法工作以来,条例草案起草专班先后13易其稿,形成本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其六章四十条,包括总则、管理体制、环境与生态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
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将该草案及说明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于12月1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也可直接登录荆州人大网“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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