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树立以家庭为本位的裁判理念,把调解贯穿婚姻家庭诉讼全过程,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今年来,该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类案件84件,调解结案或经调解当事人撤诉45件,调撤率达53.6%,同比增长近20%。
家事案件是指以婚姻家庭关系为纽带的民事案件,主要包括离婚、婚姻无效、婚姻撤销等婚姻案件,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抚养等同居关系纠纷案件,亲子关系案件,以及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
针对家事案件特点,市中院注重情理法结合,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彻到诉讼各阶段,耐心细致做好诉前、诉中调解。通过调解,帮助当事人有效沟通化解家事纠纷,积极发挥家事审判的治愈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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