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多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并在审理阶段查封被告人财产,确保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能够顺利执行,农民工能及时足额领到被拖欠工资。
2014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田某雇佣丁某、李某等11名农民工在沙市区多处住宅小区做油漆涂料粉刷工程。工程完工后,被告人向11名农民工支付了部分工资,后长期拖欠11名农民工共计30余万元工资,其中,一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高达7万余元。
去年11月15日,沙市区人民法院收到11名农民工追讨工资的诉讼请求后,迅速立案,立案后3日内,案件承办法官将涉11名农民工的追讨工资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完毕,并在开庭审理3日内向所有农民工送达了判决文书。同时,为保证农民工能够及时足额领到被拖欠工资,在审理阶段将被告人位于沙市区一套房屋和一间门面查封,确保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能顺利执行被告人财产。
近年来,沙市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涉及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高度重视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坚决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充分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引导农民工群体合法合理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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