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特殊儿童 孩子告赢幼儿园

家长看到监控后公众号发文批园方 园方称孩子有异常被判赔5万

家长称孩子在幼儿园遭受到了虐待,在微信发表文章抨击,后幼儿园则以公开信的方式,称孩子“具有特殊儿童倾向”反击。园方做法引发了母亲王女士的不满,她以孩子的名义将幼儿园起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一审法院驳回了其诉求。王女士不服上诉,昨天本案二审在三中院开庭审理,法庭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幼儿园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事发

家长看到监控很震惊

王女士称,她的孩子牛牛(化名)在艾毅幼儿园天通校园学习了两年多时间,随着时间推移,牛牛开始向她表示自己不愿意去幼儿园了,王女士为孩子办理了转园。为进一步了解牛牛在幼儿园的情况,王女士希望幼儿园提供一些监控视频。王女士称,幼儿园先是推诿,最后拿出了牛牛最后一天在幼儿园的录像。

王女士称自己看到录像后惊呆了,她看见孩子整个上午都躲在屋内角落没有人看管,下午又被老师打。“这些录像可是幼儿园提供的,我觉得他们已经拿不出孩子受到虐待比这更轻的了。”此后,王女士找到幼儿园去理论,可园方却不承认有虐待过牛牛的行为。

王女士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文章,记录了孩子入园这段时间的经历。王女士称,孩子离开该幼儿园后,不仅情绪变得越来越暴烈,性格也越发孤僻和敏感,自尊心和自信心极其脆弱。

对此,幼儿园则也以公开信的方式,反驳王女士发表文章是不实报道。由于公开信中使用了“具有特殊儿童倾向”、“他的异常”、“给予特殊看护”、“不断出现的异常”、“心理专家介入孩子的诊断”等词汇,王女士认为这不仅在名誉上诋毁了孩子,还影响到了一家人的生活,于是王女士以幼儿园侵犯孩子的名誉权为由,要求幼儿园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并在幼儿园官网发布赔礼道歉公告。

审理

二审改判道歉赔五万

一审法院认为,从王女士撰写的文章内容可以看出,其使用了“暴力侵害”、“人间地狱”、“摧残”、“虐待”等词语来描述被告教师对原告的行为,这些词汇对于被告的幼儿园经营活动势必会造成影响,被告为了维护己方形象,以公开信的方式向家长进行解释,其手段并无违法之处。

鉴于双方当事人都并非专业的新闻媒体机构,幼儿园在其经营活动范围内作出一定的回应和辩解,王女士对此有容忍义务,故此驳回了诉求。

一审宣判后,王女士一方不服上诉,昨天该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审理。庭上园方表示,其使用“特殊儿童倾向”,只是想表示孩子只是有这种倾向,并非不可治疗。王女士则认为,虽然孩子转了幼儿园,可“艾毅”两个字却成了孩子永远的心灵创伤。

经过审理,昨天法庭当庭对该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幼儿园发布公开信的行为确会对牛牛名誉造成不良影响,侵犯其名誉权,故支持了牛牛的诉讼请求。在撤销一审判决的同时,改判幼儿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牛牛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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