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又出重磅消息!开发商还能扛住吗?

 “十一”楼市新政已经满月了,曾一度火爆的房地产市场在10月降温显著,“楼市四小龙”的住宅销售量也逐渐下滑。但调控的步伐从未停止,这次,连中央也发声了!

 

  中央放出一个重大信号!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8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继续坚持适度扩大总需求,确保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抑制资产泡沫,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这是政治局7月26日议后,再一次提出来抑制资产泡沫。

 

  在经济学家李稻葵看来,目前中国经济最大的资产泡沫是房地产,不过,这并不代表货币政策转向。他认为,未来,如果房地产的价格继续像过去一样呈两位数的速度上涨,那么房地产泡沫将成为中国经济最大的一个威胁。

 

  新一轮楼市调控正在全面上演!

 

 

 

  统计数据显示,10月份,北京市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和自住房)实现成交8508套,环比上月减少41%,创造了近5个月新低。

 

  “国庆新政”之后,楼市降温显著,但调控的步伐从未停止。

 

  28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要求对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发行审核试行分类监管。房地产企业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发行人应就此出具书面承诺,监管机构将持续监管发行人履行承诺的情况。

 

31日下午,楼市再传大消息!

 

 

 

  深交所日前发布了“监管函”。规定了房地产、煤炭和钢铁企业应合理审慎确定募集资金规模、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及存续期披露安排。同时,监管函同样明确房地产企业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业内人士表示,这对抑制土地资产泡沫产生积极作用。 

 

  如果不是以下四类企业,房企将失去发债资格:

 

1、境内外上市的房地产企业;

2、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

3、省级政府(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地产企业;

4、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地产企业。

 

  即便是上述四类企业之一,如果财务指标(5项)不达标,也未必能获得发债机会。

 

  对于符合基础范围要求的房地产企业,监管函还通过五项综合指标评价做进一步遴选,将房企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和风险类。这五项指标为:最近一年末总资产小于200亿、最近一年度营业收入小于30亿、最近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最近一年末扣除预收款后资产负债率超过65%以及房地产业务非一二线城市占比超过50%。 

 

 

中国楼市历史上三大低谷

 

 

 

  在过去十年中国楼市与重点城市楼市的演变中,曾经历过三轮房地产短周期的低谷。

 

  第一轮低谷,2006年7月,上海领跌全国,当时,上海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几乎一直处于下跌态势,其中5次全国领跌,成为全国房价下降最为明显的城市。

 

  第二轮低谷,2009年3月,深圳跌幅最大,房价跌至接近10000元/平方米。深圳金地梅陇镇初期每平方米叫价1.8万元,到了四期,他们打出“6670元/平方米起放肆触底”的口号。

 

  第三轮低谷,2012年6月,温州领跌全国,且此次的下跌持续了26个月,这一轮温州楼市的“跌跌不休”引发了高价楼盘滞销、普通楼盘降价,楼市陷入价格战,面临巨大的去库存压力。

 

  回看历史,再着眼于当下,中国楼市将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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