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淘宝网发布变更《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通知。
据该通知,此次变更主要关于虚拟货币类商品规则。在变更前,淘宝网仅对“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以及相关商品”进行禁售;变更后,禁售范围扩大到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虚拟货币等数字化产品及衍生服务”。做出调整的原因在于,此类数字货币及同类数字产物,极易发生用户投机及违规融资集资风险,任何机构不得为其提供交易、兑换、定价、中介、支付等服务。
上述通知还列出了具体情形,包含但不限于:
1) 比特币、莱特币、比奥币、夸克币、无限币、可可币、便士币、PPCoin、NameCoin等数字货币;
2)技术性质、生成机制与数字化货币相同的商品,如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数字化宠物;
3) 获取数字货币的教程、攻略及软件,如挖矿教程;
4) 为ICO(首次代币发行)及为数字货币提供的衍生服务,如技术开发、商业策划、中介、营销、代理等;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8年4月10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8年4月17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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