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荆州市工商局获悉,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市有8家企业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 3 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目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即将届满三年的荆州企业有 1400 多家,如果不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将被作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5 年内无法移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
为促进守法诚信经营,荆州市工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距2017年度年报仅剩一个多月的时间,至今还未进行年报公示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尽快公示年报。
因未及时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应尽快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办理注销等手续,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以免给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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