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10时,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出席挂牌仪式。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有利于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新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具体承担全省范围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该局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表示,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和税务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贡献。
继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成立后,省内各市州、县市区新税务机构将逐步分级挂牌,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改革期间,纳税服务工作不受任何影响,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均可统一办理税收业务,实现“一厅通办”“一网通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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