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对某电镀作坊负责人任某依法实施行政拘留。这是荆州开发区“春雷行动”以来的首起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案。
据荆州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下旬执法人员发现,位于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某电镀作坊有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进行污水直排现象,随即对污染水源取样。经检测,重金属铬含量超标8倍。且该电镀作坊既未办理经营证照,也无环保手续。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电镀作坊停止生产,依法对其进行查封,并作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开发区公安分局对作坊负责人任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决定,并于6月20日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拘留。
据悉,荆州开发区污染防治“春雷行动”于4月10号启动,为期三个月,意在通过“处罚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杜绝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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