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关于深化荆州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并请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今后,城区新增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
改革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荆州中心城区1588辆挂靠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城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第五轮出让期限4年(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营期内免收出让金,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经营权。400台公车公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方案另行研究。今后新增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
城区要构建企业与驾驶员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严禁荆州中心城区公车公营出租汽车企业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
中心城区要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并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价部门加强对出租汽车价格行为的监管。
规范网络预约车有序发展,引导巡游出租汽车从事网约车服务
该方案要求规范网络预约车有序发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及从业人员的准入与退出,网约车经营区域的界定,平台公司线上线下经营行为的规范,网约车运力规模、标准和保险的确定,平台公司及网约车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以及依法纳税、提供合法发票等方面的内容,组建工作专班,按法定程序制定实施细则。
提出要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建立出租汽车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为行业监管提供科技保障。
城区将推进巡游车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鼓励和引导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从事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
同时,城区还将研究制定私人小客车合乘规则。在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指导下另行制定。
倒计时,城区步入组织实施阶段
今年9月1日—2017年10月31日,属于组织实施阶段,要做好挂靠经营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工作,加强措施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约谈网约车平台公司,建立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机制,筹建出租汽车政府监管平台。
今年11月1日—2017年10月31日,城区将研究公车公营出租汽车出让金减免工作、研究私人小客车合乘规则(适时启动)等。同时,在研究网约车实施细则等规定要充分论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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