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2、禁止虚构原价。即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4、禁止虚假优惠折扣;
5、禁止使用“仅限今日” “明天涨价”等语言不实,或者使用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
6、禁止 “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 “零利润”等价格表示不真实,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7、禁止不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无依据;
8、禁止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
9、禁止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
10、禁止在馈赠销售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11、禁止收取费用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质价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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