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11月11日)获悉,11月起,荆州推进不动产新政——抵押登记不再收存权证。月初,家住沙市区江汉北路的刘先生到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中心没有将刘先生的权证收押存档,只收取复印件,原件进行注记后归还刘先生。
以前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中心需收存不动产权证书并存档,待抵押权注销后,再由产权人领回不动产权证书。但是群众在办理子女入学、上户口等事时,都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给群众办事带来了诸多不便 。
于是,该中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借鉴其他省市的做法,决定自11月1日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时,不再将不动产权证书收押存档,只收取复印件,原件进行注记后归还权利人,以将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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