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荆州市出台关于支持荆州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地方戏曲保护、传承和发展,促进荆州戏曲振兴。
启动荆州大剧院建设
政府买单每村年均送戏1场
该方案提出,荆州将大力支持戏曲院团发展,加强重点戏曲院团建设,比如京剧、汉剧、楚剧、荆州花鼓戏、荆河戏等重点戏曲院团建设,支持和推动一批戏曲院团做大做强,恢复荆州市汉剧团(在荆州市艺术剧院挂牌),充分发挥其振兴发展荆州戏曲的龙头作用,打造一批在不同剧种具有创作演出实力和广泛影响力的专业院团。
“十三五”期间,启动荆州大剧院建设,大力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戏曲院团建设达标,支持各院团、剧团排练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分批为全市专业戏曲院团配备演出通勤车及舞台设施,改善戏曲院团生产、创作演出条件。
荆州将加大政府购买戏曲演出力度,将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支持专业戏曲院团和具备条件的民营院团到农村、到基层开展公益性演出,确保全市每村年均送戏1场以上。支持和推动戏曲院团走出去,开展多种形式国际交流推广活动,扩大荆州戏曲的影响。
同时,鼓励戏曲院团探索建立优秀保留剧目演出季等演出品牌,创新戏曲生产传播和体验方式,开拓戏曲演出市场,提高戏曲演出市场份额,做强戏曲演艺演出业;全面深化院团改革;促进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购置和更新服装、灯光音响器材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改善艺术生产演出条件等。
支持大中专院校设立戏曲专业
推出有温度的戏曲作品
荆州将加大戏曲精品剧目创作力度,提高戏曲剧目生产组织化程度,突出“中国梦”主题和现实题材剧目创作,坚持传统戏、现代戏、新编历史剧“三并举”,不断推出反映时代精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戏曲作品。
荆州要求文化、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设立戏曲相关专业,积极探索与国内知名戏曲院校合作办学,推动全市戏曲人才培养。以市艺术剧院为龙头,加强编剧、导演、音乐、舞美等创作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各剧种、各行当、各流派有较大艺术成就、有较大影响的表演艺术家,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传授戏曲表演艺术精粹。支持全市戏曲院团采取送出去、团校合作办班、师徒授导传承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领军表演人才和骨干编导、戏曲作曲等人才的定向培养工作。
荆州将研究制定引进和吸引戏曲人才政策,对戏曲人才职称评审和重点戏曲院团岗位设置予以倾斜照顾。以及落实好戏曲院团参保政策,保障戏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鼓励学校结合音乐课程开展戏曲教育教学,鼓励中小学与本地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合作,开展戏曲普及活动,鼓励中小学特聘校外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教师。
每年安排一定额度资金
支持当地戏曲振兴发展
荆州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和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手段,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鼓励开设、制作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的栏目节目,以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
荆州要建立市戏曲振兴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编办、发改、教育、人社、财政、税务、国土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和细化税收、财政配比、人才培养、土地等方面的配套落实政策,支持各种体制戏曲院团和戏曲教学单位的发展。各级文化部门要推动戏曲传承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认真做好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三五”期间,荆州各级财政要结合地方财力状况和相关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当地戏曲振兴发展,重点用于专业戏曲院团或民营戏曲剧社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荆州将促进戏曲传承发展纳入各地政府推进文化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加大对各地戏曲传承保护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各地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加强戏曲院团建设,推动荆州戏曲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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