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日前,按照国家网信办统一部署,湖北省网信办组织开展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和重新申办工作。
10月9日,湖北省网信办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网信湖北”,对第一批完成换证、发证的19家(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广播电视台、长江日报报业集团、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湖北省文明办、武汉广播电视台、黄石日报社、十堰日报社、襄阳日报社、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荆州广播电视台、荆门日报社、孝感广播电视台、咸宁日报社、随州日报社、仙桃市网络新闻中心、天门日报社、潜江市网络新闻中心、神农架报社)湖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103个服务项(包括:互联网站20个,应用程序15个,论坛7个,公众账号61个)的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
名单显示,荆州广播电视台旗下的7个服务项(荆州新闻网网站、无线荆州APP、荆州电视台新浪微博、荆州新闻网新浪微博、荆州电视台腾讯微信、荆州新闻网腾讯微信、江汉风腾讯微信)包含在内,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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