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收回39处湖库经营权 其中水库28座湖泊11个

近日,荆州区又一湖库养殖经营权被收回。到目前,全区42个湖库(其中有12个湖泊、30座水库)已收回39处,其中有28座水库、11个湖泊,占比92.9%;川店九口堰水库、八岭山新北水库、菱角湖管理区清滩河3处未收回,占比7.1%。

近年来,由于水库、湖泊过度养殖,投肥、投粪养殖,拦渔围网养殖,严重影响水生态环境。为有效解决全区湖泊和水库养殖污染问题,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荆州区出台限期收回湖库养殖经营权实施方案,根据时间节点,按要求回收湖库养殖经营权。

根据实施方案,各乡镇形成“一座水库、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按照“一座水库2条横幅10条标语”标准,全区制定宣传标语600多条,张贴在要道、村党员群众活动中心及水库周边,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环保部门对水质一月一监测,公安检察部门成立专班,由检察院提供法律后援,水利部门领头督办,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坚定不移打好收回湖库养殖经营权的攻坚战。区政府督查室、区河长办和区水产局还组成督查组,开展湖库养殖经营权专项督查,逐库深入村组实地查看湖库到期合同是否收回、围网等养殖设施是否清除、违章建筑是否清除、禁养区畜禽养殖是否清除等情况。

“水库回收后,首要任务就是整治水质,将水质恢复到标准状态,并聘请专门的管护员对水库进行管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实行人放天养、还库于民。”区河长办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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