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它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近日,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营业厅,就办理了一笔特殊的提取业务。
前段时间,家住沙市区的马先生,看中了津泰园小区的一套房子,在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时,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发现其提供的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均显示为其他,无法通过不动产证了解附属层的定义。经与开发商联系,此类型住房属C类住宅,也就是说该住宅类别包含商铺,车库,还有部分规划为房屋住宅。
因为政策规定只有自住的住宅才能提取公积金,不过考虑到职工的实际需求,马先生如果提取不了公积金,则无法顺利购房。为了落实“一次办好”的要求,荆州公积金相关部门负责人克服自身业务多、人手少的实际困难,采用上门核实的方式来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荆州公积金中心指派两名员工前往津泰园小区,认真对照门栋单元号并上门勘察、拍照,与家属沟通,并通过多方面核实,了解到该小区附属楼确实是住宅用途购买。随后,马先生顺利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了提取业务。
据了解,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营业厅多次为特殊业务提供上门服务,特事特办,把转变工作作风、热情服务职工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受到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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