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房子不能办登记?部门联合整治登记超便利

云上荆州报道: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立足为民排忧解困,健全服务长效机制,通过调查摸底核实、集体研究会审,依法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获得了市民好评。

上午九点,记者在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见到了市民贺世培,记者了解到,贺世培现在居住的房子位于公园路23号,建于1978年。期间为配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市容市貌的要求,将房屋进行了改造,由于年代久远、资料遗失,令贺世培及其他九户居民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针对这样的情况,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主动与规划部门沟通协调,经原房改售房单位提交申请,由规划部门出具情况说明。派专家到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并多次邀请律师参加了业务会议,深入研究并形成处理意见,专门在窗口为受理这个业务,在短时间内圆满的解决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而市民孙凤娥,则因帮亲友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也来到了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来直接进行登记办理,也可以提交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经不动产登记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登记办理,也就是所说的非公证继承登记,像孙女士这样的情况是属于后者。

因不动产继承是家庭财产流转方式的重要部分,关乎每个家庭及其内部成员。为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尽管公证文书不再作为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但仍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进行继承材料的查验,并在正式受理完毕后进一步审核。

工作人员提醒,如市民需要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明及资料。

根据相关规定,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将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期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改为15个工作日。

(记者:卢艳  胡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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