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个税零申报并不等于没有纳税记录

昨日(2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就“个税抵扣后零纳税影响购房购车资格”作出回应。该负责人表示,个税零申报并不等于没有纳税记录。

个税改革实施以后,许多市民享受到了减税的福利。国家税务总局今年1月宣布,自2018年10月个税改革,新政施行3个月为民减税约1000亿元,全国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但许多人由此担忧,此前一直跟个税缴纳挂钩的购车、买房、积分落户等是否受到影响?

对于非京籍人士来说,在购房政策方面,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而非京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则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5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和个税;非京籍人员要申请工作居住证,必须报送的材料就包括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税完税证;积分落户方面,纳税的年限和数量也会影响积分。因此,为了能够有纳税记录,一些非京籍纳税人士选择放弃申报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抵扣。

这一现象引起了媒体的普遍关注,北京青年报记者于2月15日致电12366北京税务热线时,工作人员曾表示,个税零申报不视为纳税记录,算中断纳税。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就“个税抵扣后零纳税影响购房购车资格”作出正式回应,称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记者注意到,在办理积分落户以及工作居住证等事项时,纳税的数额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非京籍人员要申请工作居住证,必须报送的材料就包括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税完税证。以朝阳区为例,目前该区标准是每月个税缴纳金额达到150元。在某传媒企业工作的陈先生表示,他每月的纳税金额本来就不多,申报抵扣之后,纳税金额很容易就低于150元,两年前办的工作居住证已经快到期了,现在很担心下次续办会受到影响。对于这一人群的担忧,目前税务部门尚未发布相关的说明。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