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保障范围扩大,荆州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民政部制定的《“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记者今日(3月11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实施办法》扩大了受益孤儿的范围,扩大了项目资金资助范围,适当降低了诊疗起付标准,我市符合条件的残疾孤儿均可申请“明天计划”医疗康复项目资助。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是民政部为生活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的残疾孤儿实施的一项医疗救助行动,已形成了以手术矫治、脑瘫康复、远程会诊、大病救治为核心内容的综合性医疗救助体系。

此次《实施办法》扩大了受益孤儿范围,即0至18周岁所有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孤儿。

同时扩大了项目资金资助范围,由过去的手术救治向医疗救治拓展,非手术类救治和体检、康复医疗全部纳入“明天计划”救治范围,明确资金资助范围包括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等,适当降低了诊疗起付标准,提高了康复资助限额以及住院服务费用标准,让孤儿得到更多实惠。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民政部门已将“明天计划”项目作为儿童福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常态化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地让残疾孤儿及时得到康复治疗和手术矫正。

有治疗需求的孤儿监护人可为残疾孤儿申报“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专项救助。

集中供养病残孤儿由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社会散居病残孤儿由监护人向所属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医疗资助申请,连同孤儿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

符合医疗资助条件的,民政部门将安排到定点医院治疗或进行医疗救治康复。

患儿治疗结束后,患者监护人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结清住院治疗费,在办结基本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医疗保险、慈善大病救助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可申请“明天计划”医疗资助治疗费用。

据悉,我市加强对孤儿保障力度,中心城区孤儿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920元,县(市)孤儿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760元;全市散居孤儿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除智障孤儿外,学龄前孤儿入学率达98%以上。为帮助残疾孤儿解除和减轻疾患困扰,我市2004年启动“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以来,全市共申报实施“明天计划”专项救助19人次。

(作者:记者荆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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