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方雾霾气团南下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1月15日起,荆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呈现重度污染,预计雾霾天气将持续两三日。为全力应对冬季雾霾天气,昨日(11月16日)下午,荆州市政府召开“冬季驱霾”专项行动督办会,即日起至2017年1月,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全面开展“冬季驱霾”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雾霾天气将持续两三日
连续两日,荆州市被灰白色雾霾笼罩,大气能见度降低。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显示,11月14日起,我市PM10平均浓度高居不下,11月15日至16日空气质量状况转入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据湖北省环保厅重污染天气快报显示,11月12日起,自华北到中东部地区依次出现了大范围空气重污染过程,全省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11月14日起明显恶化。荆州市雾霾主要是受北方雾霾气团南下和不利气象条件导致。
11月14日,荆州市已启动大气污染联动机制,要求相关部门紧急开展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根据湖北省环保厅空气质量预报,11月17日至19日,荆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较为缓慢,预计空气质量以轻度到中度污染为主。受地区降水影响,部分地方空气质量有望转为良好。
全面开展“冬季驱霾”行动
冬季是雾霾高发季。为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荆州市中心城区“冬季驱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加强城市施工、道路、裸地、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强城区油烟治理,严禁在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加快淘汰燃煤锅炉;加强防治机动车污染,严格落实城区限行措施及区域范围,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查处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大气污染违法现象实行“零容忍”;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禁鞭工作,防止出现空气质量污染状况;加强对监测点周边环境整治。同时,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管,不留死角,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荆州市环委会办公室将成立督查组,与政府督查室配合,不定期督查“冬季驱霾”专项行动进展,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严重影响全市大气质量考核目标的各级政府和部门严格考核问责。
据悉,“冬季驱霾”专项行动目标是到今年12月底;完成湖北省下达的PM10年度考核目标,力争完成激励性目标,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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