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楼市火爆。近日,不少中介及房地产商黑心卖高价的行为被揭穿,如备案精装房价卖毛坯、虚标低价吸引看房成交时另要高价等恶行……
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湖北省物价局对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所有在售楼盘和中介机构门店开展明码标价情况检查。
购房者若发现明码标价的不规范行为,可通过12358价格热线举报。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2、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3、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4、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5、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6、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7、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8、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
9、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移过程中,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今年9月13日,湖北省物价局就新版《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释说明。
哪些内容需要明码标价?
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应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楼盘基础信息公示牌》的格式,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楼盘基础信息与收费:
1、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房源数量、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
2、楼盘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3、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如有多项优惠措施,应标明能否同时享有。
4、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5、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服务主体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6、开发企业自有产权停车位(库)销售价格、租金标准、租赁年限等信息。
明码标价,一套一标
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应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单套价格一览表》的格式,实行一套一标,明确标示每套商品房的以下信息:
1、当期销售的商品房的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3、商品房销售总价。
4、按国家规定,未纳入主体工程同步设计范围内,确需在商品销售总价外由业主另行支付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及费用。
5、销售状态。
如何“管理”开发商?
湖北省住建厅:将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各市、州房管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各市、州房管部门对信用优良的企业,可适度下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缩短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至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合格;对信用不良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各地要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其资质核准、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开发商要是还“不乖”该怎么办?
湖北省住建厅:各市、州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与企业资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依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书面警示;
2、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3、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
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5、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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